2021 年 4 月 17 日,太和縣宏旺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根據太和縣宏旺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年產 5000 噸塑料繩網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太和縣宏旺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太和縣洪山鎮馬灣村委會草楊自然村西部。為新建項目。
項目總建筑面積約 3200 平方米,包括生產車間、原料及成品倉庫和辦公樓,形成年產 5000 噸塑料顆粒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9 年 2 月,南京向天歌環??萍加邢薰尽短涂h宏旺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年產 5000 噸塑料繩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完成;2019 年 7 月 9 日,阜陽市太和縣生態環境分局以太環行審[2019]54 號文“關于太和縣宏旺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年產 5000噸塑料繩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對本項目予以
審批,2021 年 4 月 13 日排污許可證通過審批。本項目于 2019 年 7 月開工建設,于 2021 年 1 月建設竣工,2021
年 1 月調試完成。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有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工程實際總投資 50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60 萬元,占實際總投
資的 1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年產 5000 噸塑料顆粒及配套污染防治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環評及批復
實際建設
是否涉及重大變動
備注
車間造粒廢氣:設 1套水噴淋+UV 光解凈化+活性炭吸附,以 1根 15m 排氣筒排放
車間造粒廢氣:采用 1 套水噴淋+活性炭棉+等離子光氧一體機+活性炭吸附處理,尾氣經 15m 高的排氣筒排放
增加廢氣處理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涉及重大變動根據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 號)文件,本次變更,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未發生變動,環境保護措施增加,因此本項目存在變動但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循環冷卻水、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
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產(清洗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多級格柵+三級沉淀+一體化氣浮機)處理后全部回用,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為 60t/h。生活污水經旱廁,定期清掏。
(二)廢氣
本項目大氣污染源為造粒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2 條造粒生產線擠出機上方分別設置集氣罩,收集的廢氣經 1 套水噴淋+活性炭棉+等離子光氧一體機+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 15 米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設備為造粒線、風機等,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加設減震基礎、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處理后排放。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包括廢包裝材料、分揀雜質、廢過濾網、廢活性炭、廢機油、廢燈管等。
廢包裝材料、分揀雜質:集中收集后綜合處理;
廢過濾網:外售物資回收部門,全部合理處置;
污泥:項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經壓濾機處理,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收集再處置;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集再處置;
含油抹布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集中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一同處理;廢機油、廢 UV 光管、廢活性炭、廢活性炭棉暫存于危廢暫存間,企業承諾待產生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項目廠區車間地面,污水處理站、化糞池、危廢暫存場所已做好防滲。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阜陽市太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備案,備案編號為:341222-2021-011-L。廢氣排污口已做標牌標識。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造粒廢氣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在 75.3%-79.9%之間,顆粒物處理效率在 82.3%-87.7%之間。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公司回用水池監測因子連續兩天監測的數據均低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的洗滌用水回用標準限值。
2.廢氣
有組織排放:造粒工序廢氣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 4 中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排放: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 9 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
氨氣、硫化氫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 I 規定中二級標準限值。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 A,表 A.1 廠
區內 VOCs 無組織排放限值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2.廠界噪聲
廠界監測點噪聲晝夜間兩日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 I 類的標準限值。
3.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排放總量為 0.2208t/a,顆粒物排放總量為 0.1632/a。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經現場檢查,審閱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認為:太和縣宏旺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年產 5000 噸塑料繩網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手續齊全,主要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并實現達標排放,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階段性竣工環保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加強對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保障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2.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7 年修改單要求,進一步做好危險廢物的暫存、處理處置工作。
3.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機構和環境管理制度,完善相關設施運行臺賬記錄。七、驗收人員信息
附后。
太和縣宏旺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